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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榨菜

放大字體  縮小字體 發(fā)布日期:2005-03-14

  制作方法 1.選料:優(yōu)質的鮮榨菜應是質嫩、圓形、實心、根莖細、無需刮切的全形菜。一般在榨菜開始抽苔,但苔長在3厘米以下時收割為宜。收割后的榨菜必須及時加工。

2.踏菜:在頭遍腌制的第一次踏菜,由于鮮菜嫩脆,必須輕踏、勤踏、直至菜色變深綠,食鹽溶化為止。第二次和第三次踏菜分別在上圍和二道腌制時進行。此時應重踏、猛踏,將菜踏透,否則上榨排囪就相當困難,最終也會因含水過高。影響榨菜質量,甚至會變質腐敗。

3.排鹵:浙江榨菜都采用鹽脫水法,排鹵主要在上囤與上榨一道工序中。上囤是在頭道腌制48小時左右進行。氣溫高可適當提前,但不得少于36小時,氣溫低也不得超過72小時。上囤時將菜塊在原鹵中淘洗后撈入囤內,要做到邊淘洗、邊上囤、邊踩踏,層層踏透踏緊,并加壓石。使上囤后榨菜的重量是原重的50~54%,宜低不宜高。

4.第二次腌制:每100公斤出囤的菜頭加鹽7公斤,其中留3~4公斤作缸面用鹽,隨腌隨踏,踏勻,踏緊,腌后壓石,忽使菜頭露出,至菜頭鹽分滲透(15天左右),無白心為止。腌制期間必須隨時撈去浮在鹵面的白花,如發(fā)現(xiàn)鹵水混濁,需及時加鹽或翻缸。

5.壓榨:腌后的菜頭在菜鹵中淘洗出缸,再進行榨菜修整、分級。榨菜用木榨或機榨,排出菜鹵,以每380公斤榨得100公斤為宜,折率過高影響成品的保藏,過低影響出成率。榨菜時要勤要緩,使菜頭受榨均勻,脫鹵一致。榨后修去飛皮、挑去老筋。

6.拌料:每100公斤榨后的菜頭用鹽4.1公斤,辣椒粉1.2公斤,混合香粉1.5公斤,甘草粉0.5公斤,花椒0.5公斤,防腐劑適量。拌料宜分二次進行,每次用料一半。乙級榨菜和小塊菜用鹽量可以酌減。拌料后裝壇。壇底撒鹽少許,菜頭分10公斤、12.5公斤、9.5公斤、5公斤五批裝入,每袋一批用圓頭木棍搗壓結實,裝至近壇口使菜鹵淹沒菜面,撒鹽少許并蓋上荷葉或竹箬。過10~15天壇口如無白花,再將干菜(鮮榨菜葉或長梗白菜葉腌后曬干)塞緊壇口。最后用水泥1公斤、石膏1公斤、黃沙3公斤配成的糊泥封口,將壇堆放在陰涼處,一月后即可取食或銷貨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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