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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藥失效鑒別六法

放大字體  縮小字體 發(fā)布日期:2005-04-15
   直觀法對粉劑農藥,先看藥劑外表,如果已經明顯受潮結塊,藥味不濃或有其他異味并能用手搓成團,說明已經基本失效;對乳劑農藥,先將藥瓶靜置,如果藥液混濁不清或出現分層(即油水分離),有沉淀物生成或絮狀物懸浮,說明藥劑可能已經失效。
    加熱法適用于粉劑農藥。取農藥5-10克,放在金屬片上加熱,如果產生大量白煙,并有濃烈的刺鼻氣味,說明藥劑良好。否則,說明已經失效。
    漂浮法適用于可濕性粉劑農藥。先取200克清水一杯,再稱取1克農藥,輕輕地、均勻地撒在水面上仔細觀察,在1分鐘內濕潤并能沉入水中的是未失效的農藥,否則即為失效農藥。
    熱溶法適用于乳劑農藥。把有沉淀物的農藥連瓶一起放人溫水中(水溫不可過高,以50℃—60℃為宜),經1小時后觀察,若沉淀物慢慢溶解,說明藥劑尚未失效,待沉淀物溶解后還能繼續(xù)使用;若沉淀物難溶解或不溶解,說明已經失效,不能再使用。
    稀釋法適用于乳劑農藥。取農藥50克,放在玻璃瓶中,加水150克,用力振蕩后靜置30分鐘,如果藥液呈均勻的乳白色,說明未失效,否則即為失效農藥,上層浮油愈多藥性愈差。
    振蕩法適用于乳劑農藥。對于出現油水分層的農藥,先用力晃動藥瓶,靜置1小時后觀察,如果仍出現分層,說明藥劑已經變質失效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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