VIP標識 上網做生意,首選VIP會員| 設為首頁| 加入桌面| | 手機版| RSS訂閱
食品伙伴網,關注食品安全,探討食品技術
 
當前位置: 首頁 » 食品專題 » 報關與國際貨運專題 » 正文

報關時需要提交的單證

放大字體  縮小字體 發(fā)布日期:2007-08-21  瀏覽次數:345
核心提示:進出口商向海關報關時,需提交以下單證: 1、進出口貨物報關單。一般進口貨物應填寫一式二份;需要由海關核銷的貨物,如加工貿易貨物和保稅貨物等,應填寫專用報關單一式三份;貨物出口后需國內退稅的,應另填一份退稅專用報關單。 2、貨物發(fā)票。要求份數比報關單少一

  進出口商向海關報關時,需提交以下單證:

  1、進出口貨物報關單。一般進口貨物應填寫一式二份;需要由海關核銷的貨物,如加工貿易貨物和保稅貨物等,應填寫專用報關單一式三份;貨物出口后需國內退稅的,應另填一份退稅專用報關單。

  2、貨物發(fā)票。要求份數比報關單少一份,對貨物出口委托國外銷售,結算方式是待貨物銷售后按實銷金額向出口單位結匯的,出口報關時可準予免交。

  3、陸運單、空運單和海運進口的提貨單及海運出口的裝貨單。海關在審單和驗貨后,在正本貨運單上簽章放行退還報關貢,憑此提貨或裝運貨物。

  4、貨物裝箱單。其份數同發(fā)票。但是散裝貨物或單一品種且包裝內容一致的件裝貨物可免交。

  5、出口收匯核銷單。一切出口貨物報關時,應交驗外匯管理部門加蓋"監(jiān)督收匯"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,并將核銷編號填在每張出口報關單的右上角處。

  6、海關認為必要時,還應交驗貿易合同、貨物產地證書等。

  7、其它有關單證。包括:

 。1)經海關批準準予減稅、免稅的貨物,應交海關簽章的減免稅證明,北京地區(qū)的外資企業(yè)需另交驗海關核發(fā)的進口設備清單;

 。2)已向海關備案的加工貿易合同進出口的貨物,應交驗海關核發(fā)的"登記手冊"。
 

 
[ 網刊訂閱 ]  [ 食品專題搜索 ]  [ ]  [ 告訴好友 ]  [ 打印本文 ]  [ 關閉窗口 ] [ 返回頂部 ]

 
0條 [查看全部]  相關評論

 
推薦圖文
推薦食品專題
點擊排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