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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擬禁止雙酚A用于食品接觸材料

放大字體  縮小字體 發(fā)布日期:2024-02-29  來源:食品伙伴網(wǎng)  作者:食品合規(guī)服務中心 劉晶
核心提示:歐盟擬禁止雙酚A用于食品接觸材料
       2024年2月9日,歐盟委員會發(fā)布擬禁止雙酚A用于食品接觸材料草案,修訂內(nèi)容包括:禁止在食品接觸用清漆或涂料、印刷油墨、粘合劑、離子交換樹脂和橡膠的任何制造階段中使用雙酚A(BPA)。禁止在市場上投放全部或部分由上述材料組成的食品接觸制品。允許BPA作為合成BADGE的前體物質(zhì),但是無論在制造過程中還是與食品接觸時,使用基于BADGE的清漆或涂料時都不得發(fā)生水解或任何其他反應而導致BPA殘留或遷移進入食品。
 
       BPA為白色粉末或片狀結(jié)晶,主要被用于生產(chǎn)聚碳酸酯、環(huán)氧樹脂等多種高分子材料,是重要的工業(yè)原料。聚碳酸酯常用于食品接觸包裝材料中,如可回收類的飲料瓶、奶瓶、餐具、貯存用的罐子、微波加熱盒、運動水壺和家用水管;環(huán)氧樹脂則常用于罐頭內(nèi)襯、玻璃果醬的金屬蓋內(nèi)襯和家用大型儲水塔的內(nèi)襯等。
 
       歐盟規(guī)定成員國自2011年3月1日起禁止使用含BPA塑料生產(chǎn)嬰兒奶瓶,并從2011年6月1日起,歐盟禁止進口此類塑料嬰兒奶瓶。
 
       2018年2月,歐盟修訂食品接觸材料中BPA管控要求:食品接觸清漆或涂料中BPA的特定遷移限量修改為不得超過0.05mg/kg,并且嬰幼兒食品用清漆或涂料不得遷移出BPA。食品接觸塑料中BPA的遷移限量由0.6mg/kg降低為0.05mg/kg,并且不得用于制造嬰兒用聚碳酸酯奶瓶、嬰幼兒用聚碳酸酯飲水杯或瓶。要求經(jīng)營者應確保清漆及涂層材料及物品必須附帶書面的符合性聲明文件,該聲明應在除零售階段的制造、加工和分銷的所有階段都提供。
 
       2023年4月19日,歐盟食品安全局(EFSA)發(fā)布消息稱,歐盟食品接觸材料、酶和加工助劑小組(CEP)重新評估雙酚A對公眾健康的風險。經(jīng)過評估CEP小組得出結(jié)論,雙酚A直接造成遺傳毒性危害的可能性非常低。根據(jù)動物數(shù)據(jù)和人類觀察研究的結(jié)果,免疫系統(tǒng)被確定為對雙酚A暴露最敏感,人類通過膳食暴露于BPA存在健康問題。
 
       2023年7月18日,歐盟食品與健康總司(DG Sante)召開網(wǎng)絡研討會,會中表示擬禁止在食品接觸材料中有意添加雙酚A及雙酚S、雙酚AF、2,2-雙(4′-羥基苯基)-4-甲基戊烷。DG Sante預計該禁令將于2024年春季生效,18個月的過渡期后,預計2025年底或2026年初,含上述雙酚類物質(zhì)的食品接觸材料將被禁止進入市場。
 
       此次歐盟委員會發(fā)布擬禁止雙酚A用于食品接觸材料草案,公開意見征集截止日期為2024年3月8日。食品伙伴網(wǎng)將持續(xù)關注相關進展,及時與大家分享最新消息。
編輯:foodqm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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