勸酒
蒙古民族的節(jié)日禮宴有敬酒、勸酒、祝酒的習俗。在酒宴開始之時,一般要唱著贊歌敬酒三巡,并誠摯地請客人干杯。有一首在宴會所唱之宴歌名《清涼酒》。其大意是:
清涼酒啊味兒美呀
好一似西河的水
為了貴親來準備呀
咱們大家干一杯!
孩子們啊殷殷勤勤
雙手捧來清涼的水
酒兒里面有敬意呀
咱們大家干一杯。
蒙古民族歷來有跪著勸酒的習俗,客人不飲干,勸者不起立。按照蒙古民族的傳統(tǒng)習俗,客人飲酒必須一飲而盡,否則被認為看不起主人。這種習俗可以追至古代。《蒙韃備錄·燕聚舞樂》中云:"韃人之俗,主人執(zhí)盤盞以勸客,客飲若少留涓滴,則主人者更不接盞,見人飲盡,乃喜。"又:"每飲酒,其俗鄰坐更相嘗換,若以一手執(zhí)杯,是令我嘗一口,彼方敢飲,若以兩手執(zhí)杯,乃彼與我換杯,我當盡飲彼酒,卻酌酒以酬之,以此易醉,凡見外客醉中喧哄、失禮或吐或臥,則大喜曰:'客醉則與我一心無異也。'"從此可以看出蒙古民族豪爽、開朗、誠摯的性格。
元代宮廷宴會的禮儀更為隆重。據(jù)《南村輟耕錄》中載,元代宮廷有"喝盞"的習俗:"天子凡宴響,一人執(zhí)酒觴,立于右階,一人執(zhí)拍板,立于左階,執(zhí)板者抑揚,其聲贊曰:'斡脫。'執(zhí)觴者如其聲和之曰'打弼',則執(zhí)板者節(jié)一拍,從而王侯卿相合座者坐,合立者立,于是眾樂皆作,然后進酒,詣上前,上飲畢,援觴,眾樂皆止,別奏曲,以飲陪位之官,謂之'喝盞'.蓋沿襲亡金舊禮,至今不廢,諸王大臣非有賜命不敢用焉。"對此,馬可波羅亦有記:"當忽必列飲酒時,朝臣和所有在場的人都同樣匍匍在地,同時一個龐大的樂隊鼓樂齊鳴,直到陛下飲完后才停止奏樂,于是,所有的人從地上爬起,恢復原來的姿勢。"可見,蒙古民族宮廷禮俗之隆重。
唱歌
蒙古民族的勸酒往往通過情真意切的歌唱表達出來,唱歌與勸酒是同時進行的,往往一人主唱之后,大家舉杯合唱,然后大家一起干杯,如此數(shù)遍,酒意酣暢。據(jù)方志《青!份d?quot;新年時節(jié),或婚嫁、生育之慶祝會上,或于幕中,或在清風明月下,男女老幼圍坐一處,以親友饋贈之滿桶乳酸、大瓶美酒及熟煮之羊肉置于中央,先禱神佛,然后各自執(zhí)刀割食,輪飲美酒,酒后耳熱,高謳牧歌,男女合唱,全場為之沉醉。"歌唱有禮儀性的,也有即興盡興的,有一人或數(shù)人的,也有合唱的,其歌唱往往痛快淋漓,通宵達旦。
敬神
蒙古民族的禮宴上有敬神的習俗。據(jù)《蒙古風俗鑒》描述,廚師把羊割成九個相等的肉塊,"第一塊祭天,第二塊祭地、第三塊供佛、第四塊祭鬼,第五塊給人,第六塊祭山,第七塊祭墳墓,第八塊祭土地和水神,第九塊獻給皇。"祭天則把肉拋向蒙古包上方;祭地則拋入爐火之中;祭佛置于佛龕前;祭鬼置于包外;祭山則掛之于供奉的神樹枝上,祭墳墓即祭本民族祖先。置于包外,祭水神扔于河泊,最后祭成吉思汗,置于神龕前。冰心三十年代的作品《平綏沿線旅行記》寫道:"某王赴'全羊宴',此為蒙俗盛宴。賓主定座后,兩仆人抬捧著一條長方木盤,上盛蒸好的全羊,放在矮桌前,主人先引刀割下羊首羊尾,供于成吉思汗像前。"這種習俗可以追溯到古老的薩滿教,其崇拜多種神祗,爾后蒙古族信仰的喇嘛教又吸收了其古老的民間信仰,把眾多的神祗入了喇嘛教的軌跡。
擺食與進食
蒙古民族所擺的禮宴是按年齡分成等次的。為六十一歲和七十三歲的老年人祝壽,招待至尊的賓客或大型喜宴時,每張桌上都有一只整羊;為四十七歲到六十一歲的長輩祝壽時,設小型家宴只上胸椎;為四十七歲的長輩過生日時帶上三根肋帶的腰背和胸椎,同時用這只羊的手把肉招待女客人;為二十五歲的人過生日,招待女客人,以及為新郎舉行茶會時,只上卸下胸骨叉的胸脯和直腸、大腸;為遠出的人送行、看望姑娘、為輩份大的十三歲小孩和輩份大的二十五歲的年輕婦女過生日時,都送整只綿羔羊。
在吃整羊時,也按年齡大小及地位尊卑分而食之。有的地區(qū)把肥軟的綿羊尾巴尖,獻給長輩;把肩胛骨分給最尊貴的客人,在家宴上則有男性分享,不能給婦女。肱骨尊重,一般分給除主賓外的其他客人,中等身份的客人則給股骨,分給婦女腰椎等部,姑娘和已婚的年輕婦女,則分予胸骨。在婚宴上,新郎新娘各拿一付連在一起的尺骨,這是相約和幸福的象征。
在蒙古民族的禮宴上,來訪的客人一般不能吃罷就走,須在喝茶閑談后,方可離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