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質量檢驗人員建立良好的工作程序,規(guī)范實驗室各項工作的管理,確保檢驗工作安全、有效地開展。
全體產品質量檢驗人員及進入實驗室的外來人員均需遵守本管理規(guī)程。
實驗室全體人員。
十一、貴重物品、劇毒品管理制度
1.凡貴重物品(如鉑金絲、鉑金坩堝等)均應放入保險箱中專人專管。
2.保險箱應雙人雙鎖。因工作需要使用時,由領用人員簽字登記領出。用畢及時清洗干凈登記歸還,并填好使用記錄。
3.貴重物品損壞或保管不善而丟失,后果均由使用人負責,并按公司規(guī)定處理。
4.劇毒試藥保管員必須具備較高的素質和品質,工作認真負責,有一定的專業(yè)與安全知識。
5.劇毒試藥購進后,保管員應檢查其包裝完好,封口嚴密,標簽文字清晰完整,無污染、無滲漏、無破損、無啟封痕跡等。檢查后,稱毛重,填寫記錄,兩人共同簽名。
6.劇毒品必須加雙鎖分類存放于特殊柜或保險箱內,保險柜的密碼和鑰匙由兩人分別保管,只有在兩人同時在場時才能打開柜子。使用中必須雙人雙鎖管理。
7.劇毒品應根據(jù)測試需要發(fā)放,由兩位保管員分別稱量和復核,并填寫發(fā)放記錄,領用者在記錄上簽名確認,按規(guī)定使用和后處理,測試結束后立即歸還原處。同時進行劇毒品使用記錄(包括使用日期、劇毒品名稱、數(shù)量、剩余量和使用者簽名)登記。
8.除另有規(guī)定外,劇毒試藥開啟后有效期暫定五年。在此期間,若有異常情況,如:吸潮、發(fā)霉、變質等現(xiàn)象,應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,統(tǒng)一交環(huán)保、安全部門集中處理,并做好記錄。過期的劇毒試藥也參照本條處理。
十二、復核制度
1.化驗員將檢驗記錄填寫完畢后由部門主管復核。未經復核簽名的記錄處于未完成狀態(tài),不能進入批記錄。檢驗員對此負責。
2.復核依據(jù)為該品種或該項目檢驗規(guī)程。復核內容為檢驗項目完整、不缺項;書寫工整、正確,改錯正確(必要時加以說明);檢驗依據(jù)與檢驗指令單一致;計算公式、計算數(shù)值均正確;實驗記錄填寫完整、正確。
3.原始記錄符合規(guī)定要求,復核人員簽名。否則可拒絕復核,待檢驗員按要求改正后再復核簽名。
十三、玻璃儀器管理制度
1.各種玻璃儀器要分門別類的存放,以便取用。經常使用的玻璃儀器要洗凈干燥后放在專用柜內,清洗清潔度以不掛水珠或內壁有一層均勻水膜為準。
2.清洗比色管不能使用毛刷;玻璃容量器具(量瓶、移液管、滴定管、量筒等)原則不可以加熱干燥,應以自然晾干。
3.移液管洗凈后,應用干凈濾紙包住兩端或全部用濾紙包起來,以防沾污。
4.滴定管用畢,洗去管內的溶液,再用純水沖洗,上蓋玻璃短試管或塑料套套管,也可放盡水倒置,夾于滴定管夾上,長期不用的滴定管要除掉凡士林后墊紙,用皮筋拴好活塞保存。
5.比色皿用畢洗凈,置濾紙上倒置晾干后收于比色皿盒或潔凈的器皿中。
6.量瓶或比色管等最好在清洗前用小繩將塞和管口拴好,以免打破塞子或互相弄混。需長期保存的磨口儀器應在塞間墊一張紙片,以免日久粘住。磨口塞間如有砂粒不要用力轉動,以免損傷其精度。同理,不要用去污粉擦洗磨口部位。
7.成套的玻璃儀器用完后,要立即洗凈,放在專用紙盒內保存。
8.精確玻璃儀器(滴定管、量瓶、移液管)使用前應按有關規(guī)定進行校驗,確保其準確性。不合格者不能使用。
十四、化學試劑管理制度
1.實驗室化學試劑貯存環(huán)境:實驗室化學試劑應單獨貯藏于專用的化學試劑貯存室內。該貯存室應陰涼避光、通風良好,防止由于陽光照射及室溫偏高造成試劑變質、失效。室內嚴禁明火,消防滅火設施器材完備,以防一旦事故發(fā)生造成傷害和損失。
2.盛放化學試劑的貯存柜需用防塵,耐腐蝕、避光的材質制成,取用方便。
3.化學性質相互抵觸的化學危險物品,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儲存室內存放。
4.危險品應貯藏于專室或專柜中,除符合以上要求外,還應門窗堅固且朝外開。其中易燃液體貯藏室溫度,爆炸品貯藏溫度均不得超過30°C,照明設備采用隔離、封閉、防爆型。
5.化學試劑的貯存管理需由具備一定的專業(yè)知識,具有高度責任心的專人負責。
6.實驗室操作區(qū)內的櫥柜中及操作臺上,只允許存放規(guī)定數(shù)量的化學試劑,不允許超量存放。多余的化學試劑須貯存在規(guī)定的貯存室中。檢驗中使用的化學試劑種類繁多,須嚴格按其性質(如劇毒、麻醉、易燃、易爆、易揮發(fā)、強腐蝕品等等)和貯存要求分類存放。
7.各種試劑均應包裝完好,封口嚴密,標簽完整,內容清晰,貯存條件明確。
8.發(fā)現(xiàn)試劑瓶上標簽掉落或將要掉落模糊時,應立即重新貼好標簽。
9.劇毒試劑試藥應執(zhí)行雙人雙鎖專柜管理,設專帳保管。使用時實行復核制。
10.試藥開啟使用應填寫啟封簽。啟封簽內容:啟封日期、有效期至、啟封人。填寫好的啟封簽應貼在試劑瓶上。
11.試劑啟封后,固體試劑有效期暫定五年,液體試劑有效期暫定三年,有效期的使用到有效期截至。所有試藥必須在其有效期內使用。
12.如果試藥在有效期內出現(xiàn)異常情況:如變色、吸濕等,則有效期提前結束。
十五、安全管理制度
1.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隨便出入實驗室,實驗室儀器、設備非經允許,一律不準搬動和使用。
2.實驗室內嚴禁吸煙。使用明火和易燃危險物,必須嚴格遵守使用規(guī)定,在指定的地點使用,使用易燃易爆的試劑必須避開明火。
3.易燃液體加熱,必須在水浴或沙浴中進行,避免明火。
4.實驗室內的防火設施必須齊備,保持良好狀態(tài),嚴格易位或挪做他用,實驗人員應熟悉并掌握滅火器的使用。
5.所有檢測工作均應按檢驗規(guī)定進行,不得擅自變更以免發(fā)生意外事故。
6.凡使用有毒、刺激性、腐蝕性試劑,或操作中產生有毒、有刺激性物質時,應在通風櫥內進行,并按規(guī)定戴好防護眼鏡、及浸塑手套等防護用具。操作結束后,要及時妥善處理現(xiàn)場。
7.所用試劑應貼有標簽,并按化學性能分別存放,絕不能在容器內盛放與標簽不符的物質。在試劑使用前應仔細核對品名、規(guī)格、有效期、以免發(fā)生差錯。
8.將玻璃棒、玻璃管、溫度計等插入或拔出膠塞、膠管時均應墊有棉布(或帶手套),且不能強行插入或拔出,以免折斷刺傷人。
9.高壓鋼瓶應存放于規(guī)定地點,并由抱箍固定,開啟高壓鋼瓶開關時,應緩慢,并不能將出口對人。
10.嚴禁用嘴吸取各類化學藥品。
11.各項設備儀器應嚴格執(zhí)行安全操作規(guī)程,隨時掌握設備使用情況,發(fā)生故障及時解決,以保證設備儀器的正常使用。
12.需人為控制使用的儀器,設備運轉中嚴禁操作人員脫崗。
13.劇毒藥品管理,必須兩人掌握鑰匙,嚴格劇毒藥品收發(fā)管理制度。
14.實驗室內所有電氣設備不得擅拉臨時電線,不得有裸露線頭或直接連接電器。
15.工作結束或離開操作室時,檢查水電汽及各種開關是否已經關閉,確認后方可離開。
十六、清潔衛(wèi)生管理制度
1.實驗室是檢定產品質量的重要工作場所,潔凈的環(huán)境是工作的前提。工作人員進入檢驗室前,須更換好清潔的工作服、工作鞋。
2.各實驗室人員每天工作前要做好本室清潔衛(wèi)生工作,保持地面清潔,門窗玻璃、墻面、天花板清潔完好。
3.實驗室內設備、容器、工具按要求放置,臺面整潔,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和私人雜物,試劑擺放整齊并符合清潔、安全標準。
4.實驗室內不得吸煙,不得吃食品。
5.無菌室、精密儀器室等,應按其特殊要求進行清潔及消毒工作。
6.工作結束后,各人將各自的臺面、水槽收拾干凈,工作臺、試劑架、試劑瓶等必須清潔無積灰。
7.公用場所由全體人員分工負責,定期打掃。工作場所包括公用工作場所要求定期進行大掃除。